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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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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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42号)、南昌市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减租政策的补充通知》(洪国资字〔2022〕8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租政策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根据梳理情况,2022年4月我司出租房屋所在地属于低风险地区,我司已按照文件精神对符合减租政策的出租户减免三个月的租金。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政策措施,年内已被列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区域里的出租房屋,对政策范围内的实际承租人,继续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标准予以减免。
二、减免租对象
1、减免租对象为承租委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国统字(2019)44号文)规定的小微企业。
2、减免租对象为2022年的在租承租人,应正常经营并无不良履约记录。
三、减免租期限和标准
对承租国有企业房屋( 100%国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以国家公布文件为准)的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四、办理减租流程
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出租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出租企业通知承租户并给予减免。
五、政策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六、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0791-863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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